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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2021-04-28 19:48  点击:[]

各学院、研究单位、职能部门:

2021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继续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实行支出进度通报或资金冻结等政策,对支出进度较慢且连续两个月支出进度没有明显提高的单位进行约谈,并将支出进度作为评价单位经费管理水平的一项指标,在资金分配时予以重点考虑。对2021年年底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除中央专项资金和列科研科目的省级专项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外,其余原则上全部收回。即,中央专项资金只结转一年使用,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中央资金将于2021年底收回;列科研科目的专项资金根据分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度安排预算,最多可结转两年使用,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列科研科目的专项资金将在2021年年底收回。

结合我校预算下达及执行情况,请各学院、研究单位、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等要素执行,并把握各个关键节点,做好项目安排及资金支付进度,未启动项目的,要尽快组织实施;未办理政府采购的,要尽快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在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确保预算资金科学有效执行。

财务资产部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