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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办事指南
博士后
2015-09-21 03:33  点击:[]

工资:每月由人事处统一报送计财处会计科(二),统一发放,假期发放时间延后。

经费目前有:日常经费旧标准5万/人、新标准8万/人;专项补助3万/人;面上资助8万一等、5万二等;特别资助15万。

经费管理

1. 经费到账:当财政将该经费分批下拨到学校账户,并收到相关文件时,计财处预算科会通知人事处办理经费认领,之后由人事处具体管理该经费;

2. 用款计划与报销:由人事处、博士后统一管理填报。

3. 报销内容:项目规定内容。

4. 报销单据填写:具体请查看“远程报账系统使用说明”;

5. 报销单据审批:领款人、经办人需博士后本人签字,人事处审批盖章,之后到计财处会计科(二)报销。

注意:原始发票上需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远程报账报销账户生成:人事处办公室将博士后名单发函致计财处,计财处综合科根据名单信息生成个人账户,博士后即可登录使用系统,登录账户为姓名,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注意:请使用IE8或360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