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
暂行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1年4月9日校党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山 西 农 业 大 学
2021年6月3日
山西农业大学
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才优先、人才强校”战略,满足引进人才需要,保障引进人才的正常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山西农业大学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寓房源
本办法所指人才公寓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农科苑内的人才公寓。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龙城校区从2010年起新进教学科研岗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博士、博士后。
3.2019年以来正式入职教师岗或科研岗的新进博士、博士后或正高级职称人员,需要在龙城校区工作的。
4.由规划合作部认定的海外专家、外籍教师及外籍博士后。
5.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层次相关人才。
以下情况者不列入申请范围:
1.本人已在学校任何校区分配住房或在人才公寓分配人才周转房的。
2.配偶是学校教职工,已在学校分配住房或在人才公寓分配人才周转房的。
3.在太谷校区、龙城校区之外的研究所入职的人员。
4.尚未办理完成入校手续,人事关系或档案未到校者。
5.其他不符合人才周转房分配条件的。
第四条 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太原市区无房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或规划合作部;
2.组织人事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根据房源情况,按照入校先后顺序、人才层次和规划合作部提供的外籍专家信息提出公寓分配建议;
3. 财务资产部依据《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申请表》和租住人签订租住公寓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人才公寓首个居住期为3年,3年内租金按评估基准价的60%收取。第4年起,租金按评估基准价的100%收取;第5年起,租金按评估基准价的150%收取。
2.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由财务资产部委托第三方评估确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
3.租金依据《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中确定的支付途径,由财务资产部从租住人的安家费或工资中扣除。
4.外籍专家短期来校工作居住不收取租金。
第六条 公寓管理
1.后勤保卫部负责人才公寓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设施设备修缮等工作。
2.财务资产部负责与入住人员签订协议、办理入住手续、租金结算、腾退房屋等工作。租住人入住时向财务资产部交纳住房保证金2000元,退房时由财务资产部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第七条 相关要求
1.租住人不得擅自改变人才公寓使用性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借或出租,不得将公寓作为资产进行投资、入股、抵押等活动,不得利用公寓进行违法活动。
2.租住人要确保房内各种设施的完好,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否则学校有权责令整改复原,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租住人支付。
3.居住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租住人自行承担,按规定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交纳。
4.租住人退房时,应保持房屋设施完好、家具电器正常使用和室内清洁,并结清应交纳的全部费用。
5.租赁期满三年后,如需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否则由组织人事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租住人腾退人才公寓,财务资产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在租住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资产部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人才公寓:
1.租住人个人已购买本地住房,交房时间达一年的;
2.调离本学校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退休的;
3.自费出国(境)留学;
4.转让、转租、分租、转借、与他人私自交换住房的;
5.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或改变室内建筑结构或房屋配套设施的;
6.学校认定的其他违反租住协议的情况。
第九条 租住人违反《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拒不履行租赁合同有关条款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规划合作部、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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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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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专业 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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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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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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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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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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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电话 (非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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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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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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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诺 |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同意按照该办法履行各项义务。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部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意见 |
拟安排在 号楼 单元 室。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财务资产部 办理结果 |
租金从 年 月起收取,从 中扣除。 承办人(签字、盖章): |
注:申请人填写本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持本表到财务资产部房产科办理入住手续。
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山西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所在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才优先、人才强校”战略,满足引进人才需要,保障引进人才在我校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学校与引进人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为: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农科苑 号楼 单元_____号。
二、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每年租金为 (大写 )元,按月收取,水电暖网、有线电视、燃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另计。
三、乙方承租该房屋时需支付房屋保证金_____ (大写 )元,合同解除后,房屋保证金除了抵扣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的状态,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住人退房时,应保持房屋设施完好、家具电器正常使用和室内清洁,并结清租金和水电暖网、有线电视、燃气、物业等相关费用。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租赁:
1.租住人个人已购买本地住房,交房时间达一年的;
2.调离本学校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退休的;
3.自费出国(境)留学;
4.转让、转租、分租、转借、与他人私自交换住房的;
5.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或改变室内建筑结构或房屋配套设施的;
6.学校认定的其他违反租住协议的情况。
七、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2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行搬离个人物品。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写上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基本家用设施
名 称 |
型号 |
单价 |
数量(套) |
备注 |
沙发 |
FH-SF068 |
4100 |
1 |
山西易超博家具有限公司 |
茶几 |
FH-CJ018 |
3100 |
1 |
餐桌 |
FH-CZ5001 |
5300 |
1 |
电视柜 |
FH-DG08 |
3000 |
1 |
窗帘 |
2020 |
3124 |
4 |
红锦绣 |
实木双人床 |
FH-SC11 |
5800 |
1 |
山西博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四门更衣柜 |
FH-SC11 |
6000 |
1 |
晾衣架 |
PP808A |
596.87 |
1 |
盼盼 |
书桌(办公桌) |
YCB-SZ8M |
2000 |
1 |
山西鸿峰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书柜 |
FH-SG201 |
4000 |
1 |
油烟机燃气灶 |
JZT-Q235(12T) |
2300 |
1 |
海尔 |
|
|
|
|
|
物业交接
钥匙交割 共 套 把;电表 ;水表 ;煤气表 ;暖气 。
甲方(盖章):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续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山西农业大学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所在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才优先、人才强校”战略,满足引进人才需要,保障引进人才在我校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学校与引进人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为: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农科苑 号楼 单元_____号。
二、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每年租金为 (大写 )元,水电暖网、有线电视、燃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另计。第1年收取租金按评估基准价的100%按月收取;从第2年起,租金按评估基准价的150%按月收取。租金依据《山西农业大学龙城校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中确定的支付途径,由财务资产部从安家费或工资中扣除。
三、乙方承租该房屋时需支付房屋保证金_____ (大写 )元,合同解除后,房屋保证金除了抵扣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的状态,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住人退房时,应保持房屋设施完好、家具电器正常使用和室内清洁,并结清租金和水电暖网、有线电视、燃气、物业等相关费用。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租赁:
1.租住人个人已购买本地住房,交房时间达一年的;
2.调离本学校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退休的;
3.自费出国(境)留学;
4.转让、转租、分租、转借、与他人私自交换住房的;
5.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或改变室内建筑结构或房屋配套设施的;
6.学校认定的其他违反租住协议的情况。
七、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2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行搬离个人物品。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写上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基本家用设施
名 称 |
型号 |
单价 |
数量(套) |
备注 |
沙发 |
FH-SF068 |
4100 |
1 |
山西易超博家具有限公司 |
茶几 |
FH-CJ018 |
3100 |
1 |
餐桌 |
FH-CZ5001 |
5300 |
1 |
电视柜 |
FH-DG08 |
3000 |
1 |
窗帘 |
2020 |
3124 |
4 |
红锦绣 |
实木双人床 |
FH-SC11 |
5800 |
1 |
山西博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四门更衣柜 |
FH-SC11 |
6000 |
1 |
晾衣架 |
PP808A |
596.87 |
1 |
盼盼 |
书桌(办公桌) |
YCB-SZ8M |
2000 |
1 |
山西鸿峰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书柜 |
FH-SG201 |
4000 |
1 |
油烟机燃气灶 |
JZT-Q235(12T) |
2300 |
1 |
海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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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接
钥匙交割 共 套 把;电表 ;水表 ;煤气表 ;暖气 。
甲方(盖章):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