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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13年校内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3-01-16 09:57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项目和配套项目资金安排,学校决定在本年校内预算中安排校内专项经费预算。校内专项经费是指除正常运行经费之外,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的项目经费。校内专项预算要在对项目申报依据进行充分审核和分析,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财力状况,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和可行项目。在2013年预算编制中,请各单位根据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项目和配套项目,按照如下要求申报校内专项预算:

一、校内专项经费申报原则

1、项目的立项必须以围绕建设教学科研型大学为依据,学院根据自身在建设中的定位,确定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申报建设项目。

2、鼓励各单位积极争取资金,突出重点学科专业、科研条件建设,对重点项目给予奖励性配套。

3、优先解决教学、科研、实践育人和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瓶颈问题。优先解决教师学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优先安排人才培养、引进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所需资金。优先安排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所需资金。

二、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项目申报依据必须充分,学术性强的项目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依据不充分或可行性论证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各单位要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对本单位所报项目进行排序。计财处将重点审核所报项目是否符合学校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配套项目,项目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是否科学,并将根据财力可能参考单位项目排列顺序,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和可行的项目。属于正常运行所需经费的,不得申报校内专项经费。

三、规范设备购置预算。零星设备购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资产存量、使用情况和相关资产配置标准,通过调整现有设备配备,能调剂的首先安排调剂使用,尽量少安排设备购置费。需更新设备或新组建单位需要添置设备,要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设备购置计划,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列入校内专项预算。

四、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各单位要根据所报校内专项,设定绩效考核目标,绩效目标要具体、要量化、可考核。以此作为各单位校内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控制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实行校内专项预算安排与项目绩效考评结果相挂钩,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并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五、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申报项目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分管校领导同意。科学编制校内专项经费预算,预算一经确立,年内不再调整和追加。未及时报送当年校内专项经费预算的或没有按照要求填报的,学校不再考虑。因此,各单位在编制校内专项经费预算时,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填报格式、要求,提出立项申请、明确申请依据、主要内容、预期目标、资金预算安排、项目进度及用款计划安排、预期效益分析等。计财处届时将建立校内专项项目库,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纳入学校预算。

六、为保证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单位务必于1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计财处,电子版发送至jcc246@163.com。

本通知附件请在计财处网站下载。

附件下载:校内专项经费立项书

校内专项经费预算表

计财处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