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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3-12-07 15:5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要求,结合我校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的全流程管控,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严禁任何个人私自购买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非法购买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处以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实记录危化品台账信息,确保实际领用量、剩余量与账目信息相符

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是管控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的最有效手段,要根据《易制爆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名录》,做好对危化品的分类管理。形成准确、清晰的危化品动态台账管理,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台账,务必做到合规购买、账物相符。

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台账记录走形式,记录不全面、不准确。个别实验室无危化品记录台账。主要表现在:1、危化品特别管制类化学品采购档案不全;2、管制、非管制化学品混记、品目不完整;3、台账、实物数量不符;4、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5、管理人员、存放地点空缺等。

三、危险化学品要科学有序存放,完整配置个人防护用品

危化品的存放应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严格遵循《常用危险品贮存禁忌物配存表》,科学有序放置。存放地点要求分散存放且有明显标识,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实验室师生就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定期培训、维护并保存记录。针对学科特点,各单位、各实验室须配齐、配足个人防护用品。

检查中发现:1、部分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暴露放置,未执行双人双锁管理;2、危化品专用柜配置不足,不能满足实验室使用需要;3、管制类、非管制类化学品混放;4、存放柜体无清单;5、存在不明化学物或变质化学品;6、危化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等现象。


财务资产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