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晋教财函【2015】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有效实施,学校成立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弓永华(副校长)
成 员:赵水民(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冀建峰(校长办公室主任)
郑朝阳(监察室主任)
张喜太(计财处处长)
霍 军(审计处处长)
原广华(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马健宏(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邢旭光(实验设备处处长、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杨武德(研究生院院长)
范秉相(外事处处长)
张世海(图书馆馆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范围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活动。
(二)自查内容
1、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2、资产管理情况。
3、基本建设管理情况。
4、物资采购情况。
5、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6、三公经费。
7、奖助学金问题。
8、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
9、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日—9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边查边改,同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针对自查内容实施的具体措施,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注重问题导向。自查工作要对照集中整治自查内容表,结合近年审计和专项整治查出的问题,逐项自查,认真填写自查内容表和撰写自查报告。
(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于9月10日下午5点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集中整治自查内容表报送至学校计财处预算科,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自查内容表
山西农业大学
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