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临近2015年年底,计财处尚有若干笔到账款项无人认领确认,至今无法入账,望各位老师看到此通知后,尽快到计财处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对截止12月20日还未办理确认手续的款项,我处将以无人认领为由,原路退回汇款单位。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附:到账款项明细
计财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