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晋厅际办函[2020]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对2020年以来的教育收费开展摸查工作,摸查是否存在乱收费等问题。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阳奉阴违、虚报瞒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摸查和整改报告(包括摸查重点内容,分门别类梳理问题表现形式、涉及金额和学校数量、问题成因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教育乱收费摸查情况表(附件)加盖公章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财务资产部预算科(勤学楼102室)。
附件:《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晋厅际办函[2020]3号)
财务资产部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