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财函字〔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教育厅等部门所属单位2020年底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的通知》(晋财教〔2021〕33号),现将2020年底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项目有关明细通知你单位。此资金列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具体项目名称、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详见附表,政府采购及用途等按照原下达资金文件中规定执行。资金支付方式按省财政厅晋财库〔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务于年底前全部支出,逾期未支出资金将收回省财政统筹,今后不得再以此项目名义申请经费。
财务资产部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