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定于6月15日至6月28日期间,开展我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1.请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地毯式自查自纠工作。
2.请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将院系层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报回,详见附件1。
3.请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报回实验室一览表,详见附件2。
以上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务必于2021年6月16日下午下班前交回财务资产部实验室安全科,联系人:范志鹏,13453283343,0354-6287137。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各项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2.明确责任,履职尽责。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隐患就是事故”“有隐患查不出是失职,查出隐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也是失职”的思想,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
附件1.doc
附件2.xls
财务资产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