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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通知
2021-06-15 15:57  点击:[]

全校(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定于6月15日至6月28日期间,开展我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1.请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地毯式自查自纠工作。

2.请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将院系层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报回,详见附件1。

3.请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报回实验室一览表,详见附件2

以上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务必于2021年6月16日下午下班前交回财务资产部实验室安全科联系人:范志鹏13453283343,0354-6287137。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各项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2.明确责任,履职尽责。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隐患就是事故”“有隐患查不出是失职,查出隐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也是失职”的思想,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校(院)涉及实验室的各部门、各单位此次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

      附件1.doc

      附件2.xls


财务资产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