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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2-11-10 10:1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资金利用率以及支付进度,现将采购环节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购申报流程

1、 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招标采购申请表”,并按要求附详细采购参数。

2、 采购内容包含进口产品的,须同时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进口产品论证专家汇总表”。

3、 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需附“单一来源情况说明”,若总预算超过400万元,还需组织专家论证。

4、 如果采购项目为工程类,还需要提供纸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加盖公章。

5、 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财务资产部预算科,在预算科明确资金来源和预算编号,以及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预算等。该申请表将由预算科流转到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6、 由招标办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采购。

7、 采购完成后,由用户单位牵头签订合同,并将签订完成的合同原件(一份)交至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8、 流程1—6也可以在OA系统中办理。

二、 验收流程

1、 验收工作由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

2、 验收小组由不少于三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在“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项目验收单”签字,由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盖章。

3、 各单位自行采购(分散5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组织验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 需到招标办复印的报销支撑材料

1、 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招标采购申请表。

2、 山西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如有)。

3、 招标结果记录复印件(如有)。

四、 采购环节需注意事项

1、 坚持先申请再采购。

2、 必须明确资金性质,否则可能导致采购完成后无法支付。

3、 由于采购环节从2022年起增加了“意向公开”环节,原则上不低于30天,故需各采购单位注意安排进度。

4、 签订好的合同必须提交一份至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无法支付。

5、 当年采购完成,当年必须完成结算。否则下年度需要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