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要求, 纳税人应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近日接太谷区税务局通知,截至目前,我校太谷校区已有1030人完成汇算清缴工作,其中:退税984人,补税46人,目前还有994人未进行汇算清缴工作,其中:退税644人,补税50人。按通知要求,我校属于重点汇缴单位,需在5月中旬完成95%的汇缴指标。
具体事项如下:
一、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及时登录进行2022年综合所得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退补税。(具体操作指引,点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ALI7T_5FBxDmUD_3-sz0w)。
二、如需退税请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绑定银行卡,请绑定本人名下中国境内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并确保银行卡状态正常,以便快速收到退税款。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汇算清缴时计税方式选择“综合所得”或者“单独计税”。
四、税务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等方式让您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关注公众号—“个人纳税咨询服务平台”,后台留言咨询。
由于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事关教工的切身利益和信誉,请大家尽快办理。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部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