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及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发厅函〔2023〕8号)(见附1)的文件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23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
二、检查方式
第一阶段:院所自查
完成时间:2023年5月上旬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2),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所有实验室进行逐个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
完成时间:2023年5月下旬
学校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较大以及日常安全管理较为松散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将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单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顺利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并着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附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2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附3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财务资产部
2023年4月27日